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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1

长治医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技厅相关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批项目必须紧紧围绕我省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的总目标,紧扣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精准诊疗,聚焦中药及大健康产品研发等领域,突出中医药特色开展关键技术创新研究及应用示范。

二、申报要求

1.严禁以相同或相近题目重复申报不同政府部门中医药科研课题。

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科研人员聘用权、经费支配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

3.申请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4.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项目名称不得更改,申报时需覆盖全部研究内容;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申报请认真查阅并严格按照《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方案》(晋科发〔2021〕71号)、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等执行。

5.关于限项要求。项目负责人有中医药科技项目在研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别计划项目,且各类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计划项目;参与计划项目审核或论证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所审核或论证的计划项目申报。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请单位和负责人。

三、申报材料

1.《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4.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5.项目申请单位配套资金相关证明及配套资金承诺书;

6.科技查新报告(半年内);

7.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电子申请书应附扫描件)。

8.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立项。

9.10分钟项目PPT汇报材料。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四、申报受理程序及时间

项目申报需经网络申报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1.网络申报通过“山西省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 https://kjjh.kj15331.com/stpmmp/ )进行。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受理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下午17时。

2.网络申报成功后,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一式6份),于2024年7月1日下午17时前以系部为单位交至科学技术部1605室。

3.将电子版动物伦理审查表(附件1)以系部为单位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11时前发至科学技术部邮箱cykjc2006@126.com

4.申报该项目所需的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附件2)、伦理审查资料(附件3、附件4)以及申报该项目人员名单(word版)以系部为单位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11时前交至科学技术部1605室,由科学技术部统一开具在岗在职证明。

 

附件:1.长治医学院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

2. 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

3.长治医学院人体试验伦理审批表

4.知情同意书(模板)

 

科学技术部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