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长治医学院关于开展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长治医学院关于开展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长治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2024-2028年)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2024—2028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1)新申报对象。符合《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附件1)且科普资源丰富、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的科技场馆、教育科研、重大工程、农业示范、农技推广、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生产设施等机构和单位,可自愿按照程序进行申报。

(2)重新申报对象。2019年市科协认定的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2019-2023年),已超过认定期限,需按程序重新申报。不能较好地开展科普活动、不能较好地发挥科普教育功能的不再予以认定,不参加本次申报。

2.申报程序

(1)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2023年科普工作总结、2024年科普工作计划及相关图片、视频等支撑材料。

(2)认定。市科协根据申报及推荐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组织实地抽检后认定命名,授牌。

3.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积极推进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2.科学技术部要到申报的二级单位听取情况汇报、进行资料核查、开展实地检查,形成推荐报告,汇总形成《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汇总意见表》(附件3)递交至长治市科学技术协会。

3.请申报市科普基地的二级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下午17点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及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白色封皮胶装)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交至科学技术部1605室。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系部名称+市科普基地申报”。

 

 

附件:1.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2.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3.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汇总意见表

 

 

科学技术部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