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2023年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2023年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单位(部门)结合《长治医学院2023年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照现阶段工作进行自查,并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内容
1.是否组织申报范围内教师进行文件学习,并鼓励积极申报;
2.是否按要求开展申报动员会;
3.是否按要求针对性开展论证会;
4.是否按要求提交院系申报工作方案;
5.是否按要求提交申报名单和选题汇总表;
6.是否按要求邀请专家对本院系项目开展申报辅导;
7.是否所有申请人均有国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账号。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请各部门结合《2023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度表》,制定本部门下一步申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进度。
(三)科技处督查
针对各单位(部门)自查内容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科技处将进行实时监督,并对工作落实情况在“长医工作群”进行公示。科技处近期将根据情况深入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研。
(四)材料上报
请各单位(部门)于10月14日18时前,将本部门自查报告和工作计划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本部门公章pdf版各一份)发送科技处邮箱:cykjc2006@126.com。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