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科研管理系统|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伦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0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伦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根据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现开始受理伦理审查,如有申报项目涉及伦理审查的请认真填写《长治医学院医学伦理审批表》(涉及人的)或《长治医学院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见附件),并于2020326日前按要求提交纸质版相关资料三份至学校科技处。

特别提醒:涉及人的伦理审查至少提交长治医学院医学伦理审批表、试验方案和知情同意书三方面资料,如果缺项,将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20320


附件:1. 长治医学院人体伦理审批表

    2. 长治医学院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