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长治医学院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长医政字〔2019〕1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长治医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常态化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每年学校新引进的博士和取得博士学位的教职工中未申报过我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
各项目申请人须认真填写《长治医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申请经费按照《长治医学院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长医党字〔2019〕31号 长医政字〔2019〕32号)或项目申请人与学校签订的人才引进合同填报。申请书经项目申请人所在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每月28日前将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学校科技处。项目申请人需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引进博士请加附合同复印件。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科技楼312室
联系人:范婷婷 电话:3012430
Email:cykjc2006@126.com
四、有关说明
1.为保证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请申报人员认真如实填报,若在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2.根据学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长医科研字〔2019〕2号 )要求,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若不申报,暂缓申报学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3.我处将不再单独进行该项目申报通知,新引进博士报到即可申报,每月受理一次,经费次月下发。请各二级单位将常态化申报工作精神传达到位。
附件
1.《长治医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书》
2.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资助与管理办法(试行)》等七项科研管理文件的通知(长医政字〔2019〕18号)
科技处
2019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