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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治医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4

 各二级单位:

根据《长治医学院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资助与管理办法(试行)>等七项科研管理文件的通知 》(长医政字〔2019〕18号)和《长治医学院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医政字〔2019〕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长治医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长治医学院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资助与管理办法(试行)>等七项科研管理文件的通知 》(长医政字〔2019〕18号)和《长治医学院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医政字〔2019〕19号)文件。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学术技术带头人请填写《长治医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书》;申报科技创新团队请填写《长治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申报重点实验室请填写《长治医学院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二)材料报送

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文档1份报送至学校科技处。

(三)资格审查

由校科技处依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上报学校审定。

(四)公开评审

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资格的申请项目进行公开评审,集中答辩。由团队负责人与团队成员共同组成答辩组,向专家组陈述申请理由,汇报项目要点,接受专家质询并答辩。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并确定立项建设的项目名单。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科技楼312室

联系人:范婷婷 电话:3012430

Email:cykjc2006@126.com

四、有关说明

为保证本次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请申报人员认真按照项目申报书的要求如实填,若在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集中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附件

附件一:《长治医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书》

附件二:《长治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

附件三:《长治医学院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书》

附件四:长治医学院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资助与管理办法(试行)>等七项科研管理文件的通知 》(长医政字〔2019〕18号)

附件五:《长治医学院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医政字〔2019〕19号)

                                                                         长治医学院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