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部门、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避免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现将申请书形式审查和申请书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知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规定详见2019年《指南》中 “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
3.申请人应对照《长治医学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见附件)逐项检查并填写,严格按照形式审查的有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特别提醒
各二级部门应组织专家按照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认真审核,针对存在问题的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并在规定期间内督促老师报送纸质和电子的申请材料。
三、工作安排
1.2019年3月10日-3月12日,由二级学院组织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2019年3月12日-3月13日,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3.2019年3月14日,项目申请人下载并打印申请书(与电子稿版本号一致,带有“NSFC 2019”水印字样),附上必要的附件,装订一式2份签字后,同《个人承诺书》和《形式审查表》(见附件)各1份,由各学院科研秘书集中提交科技处。
四、申请书报送要求
申请书及附件(特指有关推荐信、同意函、证明信等)装订成一本,封面单面打印,正文双面打印,普通装订,原件一式2份(签字盖章页放在最后一页、本人签字,不能用个性签名,签名须和打印体姓名完全一致,有合作单位的盖好法人公章)。
请各单位和申请人务必严格遵守各项申请规定,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及时间安排进行,按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因不按时提交、超项申请或形式审查未通过等原因造成无效申请由申请人负责。未经学校审查的申请书不予上报。
注:由于全部项目通过在线申报,高峰期可能网络延迟或无法打开,所以请申请者务必按时上报申请书。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