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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4

各二级单位:

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42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全规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

3.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2016226日起至420日止。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6418日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报材料纸质版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统一送学院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4.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科技处

                                      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