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二级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14]20号),我院现开始组织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管理
项目申报条件、管理及其他事项,见省教育厅文件《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12]4号)。
二、资助方式
资助项目经费由省教育厅提供,鼓励有关高校提供配套经费;自选项目经费由所在高校或合作单位提供。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已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
2、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重点支持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3、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4份(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4、申请人须报送项目信息简表一式3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信息简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条件方案和具备的工作基础等。信息简表中不要出现申请学校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5、我院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7日,逾期不予接收。
6、查询文件“山西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14]20号)、《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12]4号)或下载《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申请书》可登陆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
附:“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14]20号)
科技处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