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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8

学校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13]9号),我院现开始组织201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须仔细阅读《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为人事关系在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重点支持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3、项目组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所在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申请人不得同时主持一项以上或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

     4、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已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
    三、报送材料:《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一式2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四、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4月26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下载《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可登陆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