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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31

学院各二级单位、各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教科函[2009]13号),我院开始组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优秀成果奖需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41号)和《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晋教科[2009]3号)的有关规定。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和 《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各种材料申报的份数、装订方式及要求见教育部文件中对“申报材料”的要求。相关表格可从“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 (http://www.sinoss.net)下载。

3、申报材料及评审费报送截止日期2009年4月10日,报送地点:学院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