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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0年度长治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31

学院各二级单位:

根据长治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10年度长治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长科发[2010]34号文件,我院现开始组织2010年度长治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的类别

长治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按照新修订的《长治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的规定执行。推荐奖励类别为五类:科学技术突出贡献类、科学技术进步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

二、推荐条件

1、推荐项目应符合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规定的相应类别奖项要求的基本条件。其中科学技术进步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的项目须通过省、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评价)。科学技术突出贡献类和国际合作类项目按相应的规定执行。

2、推荐科学技术进步类和技术发明类奖的项目须经过一年以上的正式应用和实施,并附应用证明材料。推荐自然科学类奖的项目,其相关论文、专著应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一年以上,其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正式引用或应用。

3、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工程技术和产品等,须取得相关许可证,或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后,方可推荐市科学技术奖。

4、同一技术内容无重大突破的项目不得推荐以上奖项。

5、参加过市科学技术奖评审未予授奖的,其研究成果如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可间隔一年以后再行推荐。

6、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推荐市科学技术奖。

7、推荐以上各类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完成单位不得超过5个。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

①《长治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②技术报告、评价(鉴定)证书、查新报告、应用或效益证明、测试或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

③《长治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介表》。

2、报送材料份数及装订要求:推荐材料要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除原始资料外,均以4号仿宋体打印或铅印,制成A4幅面的上报材料,装订时以《推荐书》为首页作为封面。其中:①全套材料2套(含《推荐书》及全部附件材料),其中1份为原始件,并在首页左上角注明“原件”;经济效益证明要同时盖有应用或实施单位财务专用章;②《长治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介表》一式10份;

3、报送材料时要同时报送一份电子版。

四、受理时间及其它事项

我院推荐截止日期:2010年10月20日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0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长治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长治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介表》,可登录长治市科技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czkjj.gov.cn),从网上下载。

科技处

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