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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关于推荐山西省科技厅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1

各二级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技厅相关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推荐山西省科技厅专家库专家人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正直诚实,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审评估工作。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规则,在科技相关活动中无信誉不良记录。

4.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对本行业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可适当放宽年龄。

6.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接受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二)高等院校、科研或医疗机构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曾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三)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从事科技管理、相关战略研究的处级以上管理干部,或从事科技管理工作满十年的科技管理人员。

(四)科普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从事科普工作满5年以上;熟悉所属专业领域或行业的科技发展状况,熟悉国家和省有关科普政策;

2.在本专业(行业)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科普发展方向;

3.擅长普及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新工艺,并不以推销图书、产品等营利为目的。

二、推荐要求

(一)已入库专家需登录“山西省科技专家库系统”(http://218.26.228.35:11190/expert/login/Remix.do及时更新信息。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要求,现有专家连续两年未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确认的,系统将进入冻结状态,请专家重新登录并确认信息后,可解除冻结状态。更新信息时,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请及时联系科研秘书。

(二)各二级单位需根据入库专家推荐条件提交拟新增补专家名单,学校按照名单人数分配用户名密码,新增补专家登录“山西省科技专家库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补充推荐的新增专家人数不限。按要求更新或填写完毕、经学校审定后,在线打印专家信息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后,由各二级单位报送至科技楼1605室

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单位于2024年826日前将拟新增补专家名单发送至科学技术部邮箱:cykjc2006@126.com,由科学技术部于2024年827日统一分配账号。

系统填报时间:2024年828—9月6日。

(三)系统集中推荐时间:2024年99—9月11日。

(四)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9月12—9月13


附件:

1.山西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doc

2.技术专家信息表.doc

3.管理专家信息表.doc

4.科普专家信息表.doc


科学技术部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