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科研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强化科研平台安全责任意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科研平台负责人是科研平台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全体师生应积极参与科研平台安全管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科研环境。
二、注意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无死角
各科研平台必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特别是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生物样本、特种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安全点的排查:
1.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1)彻底清查盘存实验室所有化学品,建立台账和名录清单,严禁超量存放。
(2)实验室严禁购买、存放、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民用爆炸品(例如苦味酸)。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须出具公安或卫生等主管部门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审核。
(3)危险化学品须按性质分类存放,避免因容器破损或挥发引发化学反应而导致事故发生。对于受热易分解、遇水剧烈反应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处。
(4)所有危险化学品(包括气体)需在化学品采购平台上进行申请、采购及管理,要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先购买后申请,不得线下私自购买危险化学品。
2.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
气体钢瓶应存放在安全位置,妥善固定,远离热源。易燃易爆气体与助燃气体必须分开存放。对于涉及有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相应的气体监控和报警装置。
3.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
实验室应设立化学废弃物暂存区,分类收集,贴上标识标签,及时转运。
4.加强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巡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台账,特别关注冰箱、水泵、烘箱、电吹风、油浴锅、水浴锅等冷热设备以及电源的安全管理,严禁使用超年限或有安全隐患的老旧设备。
5.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实验室特种设备(如高压灭菌锅)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将定期检验合格证置于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安全阀或压力表等附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校验或检定。
6.加强场所环境的安全管理
严禁占用公共过道堆放试剂、耗材、设备等;严禁实验室堆放大量易燃杂物。
7.加强危险性实验的风险评估
开展危险性实验前,指导教师应对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从“人、机、料、法、环”的角度评估风险点、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指导老师应告知实验人员风险评估的详细情况,监督实验室人员规范操作,做好防护。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学校资产管理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和人员继续教育
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科研平台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定期对科研平台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保持科研平台的清洁卫生,合理布局,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四、加强假期科研平台安全管理
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假期放假前,各部门、各实验室必须完成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确保无遗漏。
加强假期和节假日的值班制度。假期期间,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五、高度重视,明确隐患
各平台及平台归属院系要高度重视科研平台安全,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楚掌握本部门的安全隐患点,做到心中有数。
请各科研平台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科研平台安全管理工作。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科学技术部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