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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6

各二级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晋教科〔20093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因本届教育部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3.教育学”成果由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受理并组织实施,向省教育厅提出该学科202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建议名单。省教育厅统一公示公布各学科成果获奖名单,不再单独组织该学科成果评奖。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

奖项总计100项左右,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所有奖项均设一、二等奖。为保障成果质量,允许各学科各等级的奖项有空缺。获得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省奖)的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将由省教育厅、山西大学和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推荐参评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教育部奖)。

三、申报资格

(一)申报学校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二)资格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2211日至20241231日(“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申报者资格、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四、申报方式

本届评奖实行不限额申报,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五、工作流程

(一)申报材料提交。申报者登陆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无需登录系统,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申报者按要求填写、打印后,将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给科学技术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各申报者应提供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上传。

(二)申报材料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通过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专家评审遴选。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各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成果数量和学科分布,设置分组(相近学科合并学科组),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分组进行成果评审。评审委员会在各组酝酿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省奖名单和教育部奖推荐名单

(四)名单公示报送。省教育厅对省奖名单和教育部奖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山西大学对本校教育部奖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和山西大学分别向教育部报送推荐名单。待评奖办(教育部社科司)对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省教育厅和山西大学组织第二轮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1)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2)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0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电子材料

《申报评审表》所有的签章,在纸质件上签章即可,word文件中无须也无法签章。成果附件(请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和证明材料附件,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七、申报日期

各院系(部)于2025115日下午18时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按上述第六项要求装订后交至科学技术部1605室,同时以系部为单位将word版(《申报评审表》)和pdf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cykjc2025@163.com,邮件命名方式:系部名称+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科学技术部

                                                                20251026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

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6.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