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结题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2019年以前(包括2019年)立项的山西省卫健委科研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题验收的范围
1.2018年以前立项的山西省卫健委科研课题必须结题,否则将作撤项处理。
2.2019年立项的山西省卫健委科研课题原则上必须结题。不能按时完成结题的课题,需要提交《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变更(延期)申请表》(一式一份),延期一年。
二、结题验收方式
本次结题验收采用会评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由山西省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题材料要求
结题需要的材料:
1.《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
2.课题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及课题立项时的《计划任务书》等附件。课题负责人应同时做好结题验收汇报准备。
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
请各二级单位于6月20日上午12点前将收集好的结题材料交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接收。验收汇报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1:《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2:《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变更(延期)申请表》
科技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