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
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18〕13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始组织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条件见山西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12〕4号)。优先支持围绕我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支柱产业及农业等资源型经济转型支撑产业展开科学研究,解决我省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技术难题,助力新兴接替产业发展的项目。
二、资助方式
本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资助经费项目由省教育厅提供,鼓励有关高校提供配套经费;自筹经费项目由所在高校或合作单位提供。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如申请人有在研(截至通知发布时间)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不得申报;已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项目信息简表一式2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信息简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条件方案和具备的工作基础等。信息简表中不得出现申请学校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三)以上材料请于6月20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文件同时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上公布,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表式可从网站下载。
附:《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8 年6月1日